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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資格 |
1.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
2.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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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作品 |
| 能表達競賽主題「游牧」之概念性產品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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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時間表 |
| 活 動 |
時 間 |
| 報名截止 |
95年3月14日(星期
二), 台北時間23:59(GMT+08:00) |
|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 |
95年3月15日(星期三),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
| 初選 |
95年3月20日(星期一) |
| 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 |
95年5月18日(星期四),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
| 決選 |
95年5月下旬 |
| 頒獎典禮與展覽 |
95年5月26日至29日(配合新一代設計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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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費用 |
|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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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程序 |
| (一) |
網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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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報名時間
2006年1月16日(星期一)起至3月14日(星期二), 台北時間23:59(GMT+08:00),逾期不受理。 |
| 2. |
報名方式
| (1) |
欲報名者,請至2006年「第5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專屬網站
http://www.boco.com.tw/competition/,填寫線上報名表。 |
| (2) |
上傳1張設計圖檔,格式為全彩jpeg檔,640x453像素,解析度為72dpi。 |
| (3) |
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E-mail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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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送交作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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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繳交設計圖說
| (1) |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A3尺寸(420×297mm)裱板呈現,並以三張為限。 |
| (2) |
請在作品右下角標記報名編號及設計圖面編號次序。(請至http://www.boco.com.tw/competition/下載標籤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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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送件時間
| a. |
參賽者必須於3月15日(星期
三),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前,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6年『第5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
| b. |
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認收件後,於專屬網站上公布作品之報名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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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通過初選者須繳交模型及光碟
評選小組會以E-mail通知通過初選者,繳交下列模型及光碟片。
| (1) |
模型規格
請以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執行單位將補助佳作及入選者作品模型製作費NT16,000元整(已扣稅)。 |
| (2) |
作品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
| a. |
作品照片三張。(尺寸210×297mm, 解析度300dpi) |
| b. |
設計者現身說法,闡述參賽作品設計概念及得獎感言各三分鐘以內,此為評分重要依據,請參賽者務必繳交。(.mpeg/.swf/.mov/.avi) |
| c. |
300-500字英文作品說明。( .doc/.txt) |
| d. |
設計者照片。(尺寸210×297mm, 解析度300d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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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送件時間
須於5月18日(星期四),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6年『第五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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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選作業 |
| 1. |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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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一階段初選採作品圖面審查,由評選委員會選出30件作品晉級決選。 |
| (2) |
第二階段決選,採作品模型及圖面說明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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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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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50% 美感20% 設計完整性20% 圖面表達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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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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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選評審團名單如下
Michael Young,UK/ 國際知名設計師(工業設計)
Mark Stocker, USA / 美商方策形象設計總監(視覺傳達)
Georg Todtenbier, German/Cre8-Designstudio設計總監(工業設計)
詹偉雄, Taiwan/ 數位時代總主筆(趨勢媒體)
黃 薇,Taiwan/ 時尚設計師(流行時尚)
林一順,Taiwan/U2ID 首席設計暨管理總監(工業設計) |
| (2) |
決選評審團名單如下
Prof. Dr. Peter Zec /
德國 Red
Dot總裁 /
2005-2007 Icsid理事長
Carlos
Hinrichsen /
Chile
設計學院院長 /
2007-2009 Icsid理事長
孫正華 / 台灣
名節目主持人、時尙觀察家
陳文龍 / 台灣
浩漢產品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詹宏志 / 台灣
PChome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芳全
/ 燦坤實業副總經理
陳禧冠
/ 飛利浦台灣區設計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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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頒發獎項 |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1.金獎 1名: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獎狀一紙。
2.銀獎 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狀一紙。
3.銅獎 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4.贊助廠商特別獎 2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燦坤、飛利浦各1名)
5.佳作 15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6.入選 10名:獎狀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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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一) |
關於參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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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
| 2. |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
| 3. |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
| 4. |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
| 5. |
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請參賽者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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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關於得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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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
| 2. |
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5%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20%所得稅) |
| 3. |
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設計中心典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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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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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
| 2. |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
| 3. |
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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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2006年「第5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工作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TEL/886.2.2655.8199 ext180
FAX/886.2.2655.8228 |